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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4―2015年度全省社院系统招标课题的通知

编稿时间: 2014-06-05 12:00 来源: 未知来源 

 省社院各处室、省社院统战理论研究基地各专家及各市州社会主义学院:

经研究决定,我院面向全省进行2014-2015年度课题招标,现就招标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标对象

课题招标面向社会进行。欢迎社会主义学院、统战部门、党派机关等符合条件的研究人员申报。

二、申报资格

1.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,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。

2.课题负责人只能为1人,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。

3.课题负责人在申报题目相关领域有较好研究成果和基础。

4.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能够履行课题管理职责和经费管理职责。

5.课题负责人主持的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课题未参与结项的,不得申报本年度招标课题。

三、申报方法

1.申报人按《2014-2015年度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招标课题申报题目》申报,一般不得更改原题目。如需调整,须在尊重招标题目立意基础上,以增加副标题等方式进行科学慎重设计。

2.申报人填写申报书1份、活页3份,于201491日前(以当地邮戳为准)寄送至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,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“投标”字样。申报人可登录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,在“科研工作”栏目中浏览下载《申报题目》、《申请书》及《论证活页》。

四、立项办法

省社会主义学院组建招标课题立项评审组,对全部申报书进行评审,公平竞争,择优立项。申报人和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确保《申报书》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。如获准立项,《申报书》即对双方具有协议约束力。

五、成果要求

1.基础理论研究题目,要力求在把握研究现状基础上,在研究视角、研究方法、研究资料和观点上有所创新,力戒空泛肤浅、文件语言和一般解读注释。

2.应用对策性研究题目,要实际调研,占有第一手资料,进行实证研究,有数据支撑和分析,问题研究扎实深入,对策建议有用可行。

3.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,研究成果要去粗取精,正文字数限1万字左右。

4.课题在寄发立项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结项,不受理延期申请。

5.在研究过程中,课题组如有课题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发表,须规范注明“2014-2015年度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招标课题”字样。

6.课题完成后,我院组织专家鉴定,鉴定通过的,发结项证书。不能通过的,给予补充研究或撤项处理。

六、研究经费及使用

每个课题给予2000元资助经费,通过结项鉴定后拨付负责人所在单位。为保障课题研究顺利进行,各单位配套资助比例及额度自行决定。课题经费包干使用,超支不补,专款专用。逾期未提交最终研究成果者将予以撤项。

  本《申报题目》、《申请书》、《论证活页》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。未尽事宜请与省社院科研处联系。

通讯地址: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嘉雨路187号同心楼1109

编:410001

人:谢建美 贺蕃蕃

话:(073184792709 84792662

电子信箱:hnsy_ky@126.com

 

附件:

《申请题目》:upload/news/201405/20140523031530537176.doc

《申请书》: upload/news/201405/20140523031255220163.doc

《论证活页》:upload/news/201405/20140523031650174114.doc

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

2014年5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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